如发包人未向被挂靠人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无权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5月7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 建设工程合同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5月7日 裁判观点:如发包人未向被挂靠人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无权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标签: 合同相对性, 挂靠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挂靠人不能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在下一篇文章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你可能也喜欢 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所签工程款结算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024年5月20日 合作开发的施工一方因违建执行责令停工决定,是否属于违约 2024年4月23日 施工方只能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向发包方主张工程款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