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包人未向被挂靠人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无权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5月7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 建设工程合同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5月7日 裁判观点:如发包人未向被挂靠人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无权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标签: 合同相对性, 挂靠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挂靠人不能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在下一篇文章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你可能也喜欢 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不影响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2024年6月1日 挂靠人资质只参与竞标,中标后未实际施工,无权主张工程款也无权转让债权 2024年5月10日 合作建设投资方未支付投资款,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解除合同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