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5月7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 建设工程合同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5月7日 裁判观点: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标签: 合同相对性, 挂靠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如发包人未向被挂靠人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无权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在下一篇文章挂靠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能要求被挂靠人退还吗? 你可能也喜欢 出借资质与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并非工程转包关系,则被挂靠人对工程款无责任 2024年5月10日 建设单位对代建单位应付工程款项依约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施工方仍有优先受偿权 2024年6月10日 发包人违约导致停窝工和材料价差的损失,不属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