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5月7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 建设工程合同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5月7日 裁判观点: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标签: 合同相对性, 挂靠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如发包人未向被挂靠人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无权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在下一篇文章挂靠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能要求被挂靠人退还吗? 你可能也喜欢 发包人违约导致停窝工和材料价差的损失,不属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2024年5月27日 合作开发,不负有出资义务一方完成建设,对方明知并认可的,视为合同变更 2024年4月18日 被挂靠人在扣除相应的管理费后已足额给实际施工人,其他未付款被挂靠人没有支付义务。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