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5月7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 建设工程合同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5月7日 裁判观点: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标签: 合同相对性, 挂靠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如发包人未向被挂靠人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无权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在下一篇文章挂靠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能要求被挂靠人退还吗? 你可能也喜欢 合作双方负有对等投资义务且均要求继续履行时,一方无权要求归还代垫款。 2024年4月20日 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担责,该款在工程款中可相应抵减 2024年5月24日 约定工程款支付时间晚于竣工之日的,优先权应从该约定之日起算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