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购买施工材料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向谁主张?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5月5日 Post category:建设工程合同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5月5日 裁判观点:挂靠人以自己名义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商起诉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的,不予支持;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合同,一般应由被挂靠单位和挂靠人共同承担责任,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被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观点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试行)》冀高法〔2023〕30号(2023年5月10日审判委员会总第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 标签: 合同相对性, 挂靠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挂靠人主张被挂靠人和发包人承担欠付工程款连带责任的如何处理? 在下一篇文章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向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程款能否得到支持? 你可能也喜欢 合作开发的施工一方因违建执行责令停工决定,是否属于违约 2024年4月23日 挂靠双方可以共同作为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 2024年5月8日 挂靠人、被挂靠人及发包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认定及付款义务承担问题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