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所签工程款结算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5月20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 建设工程合同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5月20日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 裁判要点案情概述观点论述 裁判要点 实际施工人依 与发包方就竣工验收工程所 签结算协议主张工程款,发包人主张重新造价鉴定的, 法院应不予采纳。 案情概述 观点论述 以下文章受权限保护,如有问题可咨询刘永升律师 This content is for members only. 文章部分是由本站作者改编,用于个人案例研究。 标签: 实际施工人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 形成合同关系,则前者可向后者主张权利 在下一篇文章劳务分包人应得工程款是否结清,应在案件审理中查明 你可能也喜欢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向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程款能否得到支持? 2024年5月5日 发包人直接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的行为证明双方明知挂靠关系 2024年5月6日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请求发包人对其施工工程折价补偿?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