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刘律师分析:受害人已达退休年龄,能否主张误工费?

一审法院裁判

对居住在虞城县的受害者的各项损失作出以下确认:医疗费12770.58元,有正规票据和相关证据证实,应予认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予认定。营养费,应按照每天20元标准,营养期参照《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误工费,由于张某玲提供的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工资卡流水不能显示其每月的固定收入情况,故对其主张的误工费标准不予支持。根据受害者的户籍情况,以及省高院文件规定,应参照年度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标准、误工期参照三期评定规范按100天计算。护理费,根据省高院文件规定,参照颁布的居民服务业在岗职工工资标准,护理期参照上述评定规范计算。交通费,根据省高院文件规定应按每天20元,住院期间20天计算。三轮车损失,根据事故认定书,一审法院酌定为1000元。

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已64岁是否应当赔偿其误工费及赔偿数额问题。

二审法院裁判

被上诉人(受害者)作为虞城县某村居民,依靠自身劳动获得收入,保障生活来源,符合农村实际情况,本次事故造成其受伤住院治疗,势必影响其生产生活,导致其收入减少,故张某玲的误工费应当予以赔偿。关于赔偿数额,一审中,张某玲主张按照工资标准,一审法院对主张的误工费标准未予采信,根据其户籍情况,参照年度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标准计算、误工期参照三期评定规范计算,并无不当。

虞城县律师刘永升总结

针对受害人已达退休年龄是否支持误工费的问题现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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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另可参考:法院案例: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是否可以主张误工费?

已达退休年龄能否主张误工费
已达退休年龄能否主张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