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已付清工程款的,挂靠施工人起诉谁?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5月20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5月20日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 裁判要旨案例概述观点论述 裁判要旨 发包人已向工程承包人付清工程款,挂靠施工人诉请发包人给付工程款的,因无合同关系亦无事实依据,故不予支持。应起诉被挂靠方,也就是工程合同承包人。 案例概述 观点论述 以下文章受权限保护,如有问题可咨询刘永升律师 This content is for members only. 文章部分是由本站作者改编,用于个人案例研究。 标签: 实际施工人, 挂靠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劳务分包人应得工程款是否结清,应在案件审理中查明 在下一篇文章实际施工人可诉请违法分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总承包人依法承担责任 你可能也喜欢 均以发包人身份对外签建设工程合同,应对工程款负连带责任 2024年5月3日 转包人破产的,实际施工人取得的工程款是否属于个别清偿? 2024年5月21日 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随债权转让而转移,行使期限自合同解除时起算6个月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