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制作:财产案件受理费分段累计计算;简易程序、调解结案、撤诉减半收取;申请执行费、保全费、支付令申请费单独核算。

一、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适用50-300元幅度;人格权案件适用100-500元幅度;其他非财产案件适用50-100元幅度

二、申请费

执行费:1万以下50元;1万-50万部分1.5%;50万-500万部分1%;500万-1000万部分0.5%;1000万以上部分0.1%
保全费:1000元以下30元;1000-10万部分1%;10万以上部分0.5%;最高不超过5000元
输入支付令申请金额,自动按对应受理费标准的1/3计算
计算结果明细
说明:1.财产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2.上诉案件按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3.减半情形叠加时仍按减半收取一次;4.保全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5.破产案件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免责声明:本计算器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制作,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应交数额以法院立案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