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是否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4月16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4月16日 裁判观点 在总包人或转包人不主张或怠于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情况下,应允许分包人或实际施工人就其承建的工程部分在发包人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观点论述 以下文章受权限保护,如有问题可咨询虞城县刘永升律师 This content is for members only. 文章部分是由本站作者改编,用于个人案例研究。 标签: 优先受偿权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分包合同终止后,基于相对性分包人应向原发包方主张责任 在下一篇文章名为分包实为转让,如何认定施工合同当事人 你可能也喜欢 合作开发合同无效,不能依约进行补偿,应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损失。 2024年4月19日 装饰装修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等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4年6月1日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向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程款能否得到支持? 202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