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包工程,应对农民工劳务费负连带责任 Post author: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 Post published:2024年5月3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5月3日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 裁判要旨案情概述 裁判要旨 酒店将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和用工主体资格的郑某,郑某又将工程分包给无施工资质和用工主体资格的张某, 酒店、郑某在发包、分包建筑工程上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存在一定过错,故二者应承担清偿拖欠劳务费的连带责任。即使业主已将工程款结清,仍应与总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概述 以下文章受权限保护,如有问题可咨询律师 This content is for members only. 文章部分是由本站作者改编,用于个人案例研究。 标签: 工程转包分包, 连带责任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合作开发一方并非发包方,是否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在下一篇文章工程指挥部未直接参与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对工程款不担责 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 商丘虞城执业律师,专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各类法律事务,深耕本地多年,用心维护每一位当事人合法权益。电话:18135706161. 你可能也喜欢 在约定的支付期限之前不能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2024年5月25日 挂靠人不能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2024年5月7日 个人以建筑企业内设项目部名义用资质施工,对外债务共同承担。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