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包括未实际施工的建筑物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6月10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6月10日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 裁判要旨案例与观点 裁判要旨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系针对建设工程的, 门窗公司对未实际施工的建筑物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没有法律依据。 案例与观点 以下文章受权限保护,如有问题可咨询刘永升律师 This content is for members only. 文章部分是由本站作者摘选或改编,用于个人案例研究。 标签: 优先受偿权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作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除斥期间起算点的竣工日期的认定 你可能也喜欢 项目部经理出具欠条,总包方对外承担清偿责任 2024年4月17日 建设单位对代建单位应付工程款项依约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施工方仍有优先受偿权 2024年6月10日 合作开发合同无效,不能依约进行补偿,应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损失。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