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土地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6月1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6月1日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 裁判要旨观点论述 裁判要旨 土地系建设工程中一个载体, 但对土地部分,承包方无任何投入,行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土地。 观点论述 以下文章受权限保护,如有问题可咨询刘永升律师 This content is for members only. 文章部分是由本站作者摘选或改编,用于个人案例研究。 标签: 优先受偿权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不影响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在下一篇文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定 期限不应从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时间起算 你可能也喜欢 实际施工人借用被挂靠方的资质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2024年5月10日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向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主张工程款能否得到支持? 2024年5月5日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包括未实际施工的建筑物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