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

裁判要旨

与另案处理结果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其应知该案诉讼情况而未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其不能证明因不能归责于本人事由未参加该案诉讼情况下,其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6条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受理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起诉。

案例概述

观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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