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的在先抵押权对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裁判要旨

普通债权人以其对建设工程享有在先抵押权为由,对生效判决确认的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提起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的,因不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也不属于无独三,另依据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所以应予驳回。

观点论述

案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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