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签施工合同,承包方明知,应以实际实施人为合同双方

Table of Contents

裁判要旨

虽然信托公司借开发公司之名签订了施工合同,但是从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看,建筑公司同开发公司签约后,所有履约行为均在建筑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进行,双方针对工程建设所签补充合同,有关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工程结算、工程交付、工程款支付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 均体现的是建筑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意思表示,开发公司并未介入合同履行,并且承包人对此系明知,所以应依真实意思确定签约主体。

案情概述

以下文章受权限保护,如有问题可咨询;

This content is for members only.

文章部分是由本站作者改编,用于个人案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