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摘要
夫妻购买房产产权登记为按份共有的,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目前, 现行法律对此未有明确规范,亦未有具体的裁判规则指引,实践中针对此问题 还存在很大的分歧。故明确离婚时按份共有房产分割相关法律问题的处理,统一裁判标准,对于妥善解决此类纠纷,提升司法指引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在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约定财产制。婚后夫妻双方购买房屋并将产权登记为按份共有的,说明夫妻双方对房屋这一婚 姻内共同所有的财产已经有了事先约定,并且事实上双方也履行了该财产约定 这种按份共有的产权状态有法律效力,此时,不应再考虑出资来源、房屋贡献等相关因素,可径行按照双方约定处理房产,即约定按份共有的房屋应按约定比例进行分割。
问题提出
婚后夫妻双方购买房屋并将产权登记为双方按份共有的,能否认定为夫 妻双方存在财产约定;在分割夫妻共有房产时,能否直接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果不能,究竟是以出资为准,还是以不动产登记份额为准。
案例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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