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代建单位应付工程款项依约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施工方仍有优先受偿权

裁判要旨

代建,即指由项 目业主或出资人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代建单位对项目前 期筹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项目全过程进行运作和 管理,并按照项目业主或投资人要求的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项目业主或投资人的项目管理模式, 建设单位对代建单位应付工程款项依约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施工单位仍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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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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