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烂尾亦无竣工日期约定,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起算时间

裁判要旨

建设 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 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未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且施工合同对竣工日期亦未作出明确约定,应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竣工日期起算优先受偿权期间。

案例概述

观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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