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欠承包人的工程款,实际施工人的债权人不能执行此款。 Post author: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 Post published:2024年5月24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5月24日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 裁判要旨案例概述观点论述 裁判要旨 实际施工人与发包方之间未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在建设工程发包人欠付承包人而非实际施工人工程款情况下,实际施工人的债权人不能申请执行发包人欠付的工程款。 案例概述 观点论述 以下文章受权限保护,如有问题可咨询刘永升律师 This content is for members only. 文章部分是由本站作者改编,用于个人案例研究。 标签: 合同相对性, 实际施工人, 案外人执行异议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转包人破产的,实际施工人取得的工程款是否属于个别清偿? 在下一篇文章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担责,该款在工程款中可相应抵减 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 商丘虞城执业律师,专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各类法律事务,深耕本地多年,用心维护每一位当事人合法权益。电话:18135706161. 你可能也喜欢 工程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宜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2024年5月29日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越权行为,责任由谁来承担? 2024年4月17日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请求发包人对其施工工程折价补偿?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