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欠承包人的工程款,实际施工人的债权人不能执行此款。

裁判要旨

实际施工人与发包方之间未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在建设工程发包人欠付承包人而非实际施工人工程款情况下,实际施工人的债权人不能申请执行发包人欠付的工程款。

案例概述

观点论述

以下文章受权限保护,如有问题可咨询刘永升律师

This content is for members only.

文章部分是由本站作者改编,用于个人案例研究。

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

商丘虞城执业律师,专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各类法律事务,深耕本地多年,用心维护每一位当事人合法权益。电话:1813570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