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5月7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 建设工程合同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5月7日 裁判观点: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标签: 合同相对性, 挂靠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如发包人未向被挂靠人支付工程款的,挂靠人无权向被挂靠人主张工程款债权 在下一篇文章挂靠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能要求被挂靠人退还吗? 你可能也喜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挂靠人具有原告的主体地位 2024年5月8日 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越权行为,责任由谁来承担? 2024年4月17日 被挂靠企业(承包人)是否可以起诉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 202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