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主张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欠付工程款连带责任的如何处理?

裁判观点: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承接工程后,又将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实际施工人主张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欠付工程款连带责任的,应区分情形处理: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分包或转包合同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挂靠人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分包或转包合同的,挂靠人承担付款责任。

【观点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