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包括未实际施工的建筑物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4年6月10日 Post category:工程款类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6月10日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 裁判要旨案例与观点 裁判要旨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系针对建设工程的, 门窗公司对未实际施工的建筑物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没有法律依据。 案例与观点 以下文章受权限保护,如有问题可咨询刘永升律师 This content is for members only. 文章部分是由本站作者摘选或改编,用于个人案例研究。 标签: 优先受偿权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作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除斥期间起算点的竣工日期的认定 你可能也喜欢 合作开发一方并非发包方,是否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2024年5月3日 双方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又签订施工合同,应认定合同变更 2024年4月19日 合作双方负有对等投资义务且均要求继续履行时,一方无权要求归还代垫款。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