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挂靠人在扣除相应的管理费后已足额给实际施工人,其他未付款被挂靠人没有支付义务。

裁判观点:

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签订合同,工程款均系被挂靠人出具委托书直接支付给了挂靠人,被挂靠人不欠工程款,也未收取质保金,不承担付款责任。

【案例文号】(2021)豫03民终1579号

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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