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签订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案情概述
2020年,甲某与开发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并支付定金15万元,开具的收据显示“订金”。2021年, 因双方对“赠送的小院” 是否享有专属使用权产生争议导致未能签署商品房买卖 合同,甲某要求开发公司退还定金遭到拒绝后致诉。
观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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