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
- 讼也·劳动专题:职业病防治与劳动保护
- 《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第56条、第57条
- 《劳动合同法》第42条
- 《工伤保险条例》
-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 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劳动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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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病的法律定义与认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法定职业病范围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法定职业病分为10类132种:
1.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3种)
2. 职业性皮肤病(9种)
3. 职业性眼病(3种)
4.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5. 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6.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7.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8. 职业性传染病(5种)
9. 职业性肿瘤(11种)
10. 其他职业病(9种)
职业病诊断与认定流程
1. 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安排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2. 职业病诊断: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户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3. 职业病认定: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向人社局申请职业病认定
4. 工伤认定:职业病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对职业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具体限制内容
#### 限制一: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
适用情形:
- 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法律后果:
- 用人单位不得以此类劳动者为对象解除劳动合同
- 已经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2N)
- 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限制二:疑似职业病观察期内不得解除
适用情形:
- 劳动者被诊断为疑似职业病
- 正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
法律后果:
-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观察期内的工资福利不变
- 观察期满确诊的,按职业病处理
#### 限制三:患职业病后劳动能力下降不得因此解除
适用情形:
- 劳动者因患职业病导致劳动能力下降
- 被鉴定为工伤伤残1-6级
法律后果:
- 1-4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
- 5-6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三、商丘市职业病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一:尘肺病停工留薪期待遇
案情:商丘市某煤矿井下工人张某,工作18年后确诊尘肺病三期。单位在张某治疗期间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 职业病停工留薪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单位解除行为违法,应支付赔偿金(2N)
- 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裁判结果:法院支持张某诉求,判决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
案例二:离岗未体检被辞退
案情:商丘市某化工企业工人王某,从事接触苯系物工作8年,单位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但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法律分析:
- 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单位未进行离岗体检即解除合同,属于程序违法
- 即使有证据证明不能胜任工作,解除程序也违法
裁判结果:仲裁委裁决解除行为违法,单位应支付赔偿金。
案例三:确诊职业病后恢复劳动关系
案情:虞城县某建材厂工人刘某自行离职后1个月,被诊断为矽肺病。刘某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享受职业病待遇。
法律分析:
- 劳动者主动辞职后确诊职业病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
- 但劳动者仍可主张职业病的工伤保险待遇
- 由最后一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支持刘某的工伤保险待遇请求,由原用人单位承担。
四、职业病劳动者的权利清单
法定的核心权利
1.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业病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 伤残津贴:伤残等级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3. 医疗费用报销:职业病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
4.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
5. 康复费用:职业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劳动关系保护:职业病劳动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限制的例外情形
职业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即使有以上情形,用人单位仍需注意解除程序的合法性,不得滥用。
五、商丘市劳动者维权路径
第一步:确诊职业病
- 前往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 商丘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商丘市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第二步:申请职业病认定
- 向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职业病认定
- 需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合同、职业史证明等
第三步:申请工伤认定
- 职业病认定后,申请工伤认定
- 认定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步:劳动能力鉴定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 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待遇标准
第五步:维权
- 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
- 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六、职业病防治的单位义务
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1. 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均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一人一档,保存期限30年以上
3. 告知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4. 提供劳动保护:配备防护用品,改善工作环境
5. 职业卫生培训: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培训
6. 报告职业病:发现职业病后及时报告
违反义务的处罚
- 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责令改正,罚款5-10万元
- 造成健康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
七、刘永升律师实务建议
1. 离岗前务必体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离职前,务必要求用人单位安排职业健康检查,未体检的不要轻易离职
2. 保存职业史证据:保存劳动合同、岗位证明、工作记录等,证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年限
3. 症状出现及时检查: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及时到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检查
4. 注意仲裁时效:职业病争议的仲裁时效为1年,自确诊职业病或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 不要轻易辞职:疑似职业病或确诊职业病后,不要主动辞职,否则影响职业病待遇
6. 寻求专业帮助:职业病认定和赔偿涉及专业医学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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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升律师
联系电话:18135706161
执业地区:商丘市
地址:虞城县嵩山路嵩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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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法律知识科普,仅供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