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某诉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包头市泓程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责任案|侵权责任案例解析
虞城县刘永升律师提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原告渠某购 买的诉争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分动箱开裂,有原告提供的公证书在案 佐证,且二被告未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该产品无质量瑕疵,故对于该事 实足以认定。虽然该车所有权发生过变更,但根据车辆的购买年限和行 驶里程,诉争车辆在三包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享受保修服务。对于原告 的三包凭证丢失的问题,原告提供的录音材料证实,原告积极希望进行 补办,但遭到了北汽全国客服、被告泓程公司和汽车销售商的拒绝,无 法进行补办,故被告辩称的原告无法提供三包凭证的辩解理由法院不予 采信。对于责任的承担,被告北京汽车制造厂作为产品的生产者,应当 对产品质量的瑕疵承担责任,被
📝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14日,案外人胡某从北京伟利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 本案涉案车辆,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本案被告北京汽车制造厂 系该车辆的生产制造商。后该车由胡某通过大同市南郊区平凡二手车交 易有限公司出卖给本案原告渠某,并于2017年10月18日开具二手车销售 统一发票。该车的保修手册中质量保修注意事项中写明,您的车辆出现 故障时,请及时与我公司特约维修服务站联系。在后附的汽车服务站 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地区的服务站名称为包头市仁武汽修有限责任公 司及本案被告泓程公司。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原告发现该车的分动箱有 开裂的情况,故向该车指定的特约维修服务站即本案的被告泓程公司联 系要求质保,但遭到拒绝。后原告通过包头市交通广播电视台进行维 权,北汽全国客服以二手车手续不全(无保养手册)无法质保为由拒绝 质保,同时表示二手车该手册不予补办,被告泓程公司则表示不能给原 告补办保养手册及提供质保,同时,北京经销商也表示无法为原告补办 保养手册。原告维权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免费为其更换故障 零部件并赔偿损失。被告北京汽车制造厂提出管辖异议,法院裁定驳回 了其管辖异议的申请,被告北京汽车制造厂不服裁定,上诉至包头中 院,包头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在案件的管辖异议上诉期 间,为了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原告对该车进行了修理,并由包头市 方正公证处对该车辆分动箱的拆卸过程进行了公证,公证书中载明分动 箱上面带有裂痕,并有红色液体渗出,该分动箱被拆卸后,由该公证处 进行封箱保管。包头市方正公证处据此出具了(2018)包方正内民字第 6414号公证书及(2018)包方正内民字第6415保管证书。原告共花费公 证费1400元。一审法院开庭前,原告将诉讼请求进行了变更,被告北京 汽车制造厂在接到原告的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书后,再次提出管辖异议 的申请,一审法院未对其第二次提出的申请予以处理。该车辆的行驶里 程为19632.4千米。
⚖️ 法院认为(裁判理由与论证)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原告渠某购 买的诉争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分动箱开裂,有原告提供的公证书在案 佐证,且二被告未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该产品无质量瑕疵,故对于该事 实足以认定。虽然该车所有权发生过变更,但根据车辆的购买年限和行 驶里程,诉争车辆在三包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享受保修服务。对于原告 的三包凭证丢失的问题,原告提供的录音材料证实,原告积极希望进行 补办,但遭到了北汽全国客服、被告泓程公司和汽车销售商的拒绝,无 法进行补办,故被告辩称的原告无法提供三包凭证的辩解理由法院不予 采信。对于责任的承担,被告北京汽车制造厂作为产品的生产者,应当 对产品质量的瑕疵承担责任,被告泓程公司作为被指定的汽车服务站, 即修理者,应当承担修理责任。对于承担的具体数额,原告在遭到修理 者拒绝保修的情况下,自己进行了维修,并公证记录了拆卸故障零部件 的过程,同时有包头市麻池镇宏腾专业机修钣金喷漆美容装饰店开具的 4900元的发票在案佐证,法院对该笔费用予以认定。对于原告主张的公 证费,是本案证据保全的必要费用,被告应当予以承担。原告主张的律 师费6000元,不是本案必须发生的费用,法院不予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第二十六条,《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 八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 一、被告泓程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给付原告渠某汽车修理费4900 二、被告泓程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给付原告渠某汽车公证费1400 三、驳回原告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同意一审法院裁判意见。
💡 实务要点与维权指引
结合本案裁判规则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侵权责任领域当事人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实务要点:
一、本案争议焦点。2017年3月14日,案外人胡某从北京伟利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 本案涉案车辆,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本案被告北京汽车制造厂 系该车辆的生产制造商。结合法院裁判理由,当事人应当注意固定相关侵权证据。
二、法院裁判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原告渠某购 买的诉争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分动箱开裂,有原告提供的公证书在案 佐证,且二被告未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该产品无质量瑕疵,故对于该事 实足以认定。该裁判规则对同类侵权案件的举证方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实务操作建议。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结合案情制定诉讼策略。
四、诉讼时效提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建议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第二十六条,本案裁判与该法条的立法本意相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本案裁判与该法条的立法本意相符。
❓ 常见问题
问: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答:机动车之间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故意的除外。
问:车祸后受伤了伤残等级怎么鉴定?
答:伤残等级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建议在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鉴定。
👨⚖️ 律师简介
刘永升律师,专注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等法律领域,熟悉商丘及周边地区法院裁判规则,已成功代理多起侵权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执业机构:河南振商律师事务所 | 执业年限:十年 | 累计代理案件:30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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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法律知识科普,基于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