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观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和保险车辆上的人员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身处被保险车辆车体内或者车体上的人。判断受害人属于“第三者”还是“车上人员”,应当以受害人在事故发生以及受伤时的特定时间点与被保险车辆的相互空间位置作为主要依据。如果车上人员在事故发生前已经下车,后因被保险车辆碰撞、碾压导致伤亡的,应当认定为“第三者”。
驾驶人下车后车辆失控导致受伤,其属于“第三者”还是车上人员?
-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 Post published: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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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last modified:202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