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管理人未管理性骚扰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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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对被性骚扰员工的投诉,应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置。管理人员未采取合理措施或者存在纵容性骚扰行为、干扰对性骚扰行为调查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管理人员未尽岗位职责,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涉及的规章制度问题,其实规章制度的制订,合法性、合理性、民主协商、公示告知这四大要素是缺一不可,也就意味着,法无禁止的内容,在考虑过合理性之后,都可以放进用人单位的制度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