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刘律师分析:受害人已达退休年龄,能否主张误工费?

一审法院裁判

对居住在虞城县的受害者的各项损失作出以下确认:医疗费12770.58元,有正规票据和相关证据证实,应予认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予认定。营养费,应按照每天20元标准,营养期参照《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误工费,由于张某玲提供的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工资卡流水不能显示其每月的固定收入情况,故对其主张的误工费标准不予支持。根据受害者的户籍情况,以及省高院文件规定,应参照年度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标准、误工期参照三期评定规范按100天计算。护理费,根据省高院文件规定,参照颁布的居民服务业在岗职工工资标准,护理期参照上述评定规范计算。交通费,根据省高院文件规定应按每天20元,住院期间20天计算。三轮车损失,根据事故认定书,一审法院酌定为1000元。

二审法院认为:

本案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已64岁是否应当赔偿其误工费及赔偿数额问题。

二审法院裁判

被上诉人(受害者)作为虞城县某村居民,依靠自身劳动获得收入,保障生活来源,符合农村实际情况,本次事故造成其受伤住院治疗,势必影响其生产生活,导致其收入减少,故张某玲的误工费应当予以赔偿。关于赔偿数额,一审中,张某玲主张按照工资标准,一审法院对主张的误工费标准未予采信,根据其户籍情况,参照年度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标准计算、误工期参照三期评定规范计算,并无不当。

虞城县律师刘永升总结

针对受害人已达退休年龄是否支持误工费的问题现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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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的主张是以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而非以年龄为评判标准。误工费是对劳动者所取得的合法收入的保护。因此,只要遭受了收入的减少,都应当计算误工费,当事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但仍然有收入来源,可根据相关标准计算误工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条规定: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受害人是否有权主张误工费的判定在于是否具有劳动能力,不能机械地以法定退休年龄界定,而应以实际遭受的损害为依据。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具有劳动能力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老年人,结合老年人的医疗情况、劳动能力、收入状态等案件相关事实,依法应支持其误工费赔偿请求。

其次,误工费的认定中权利人虽无固定收入,但能够证明其从事行业的,可以参照省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对应的行业标准计算误工费。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误工费计算需要受年龄限制,只要事故发生前有劳动能力并从事有偿劳动,就有权就遭受损害而产生误工的损失要求赔偿。

到了退休年龄后是否需要支付误工费
1、到了退休年龄后是否需要支付误工费,视情况而定:
(1)受害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误工费;
(2)受害者已经退休,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的,可以要求误工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误工费的税收部分是否需要赔偿
误工费的税收部分需要赔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误工费赔偿标准是税前的工资收入,误工费赔偿一定要有个人纳税证明。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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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另可参考:法院案例: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是否可以主张误工费?

已达退休年龄能否主张误工费
已达退休年龄能否主张误工费

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

商丘虞城执业律师,专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各类法律事务,深耕本地多年,用心维护每一位当事人合法权益。电话:1813570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