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刑辩律师整理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目 录
【相关规范】
现行有效的刑法规范
1. 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2.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附理解与适用)
3. 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20年)
4.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21年)
5. 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