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洽谈流程

会谈交流是案件委托阶段的中心环节,是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在案件委托阶段需要主导并重点参与的工作。会谈交流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客户和律师团队之间的相互了解、建立客户和律师团队之间的信任,会谈交流也有助于律师团队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有助于律师团队对客户需求的了解,有助于律师团队和客户协商确定合适的委托代理方案。我们可以对会谈交流的过程作进一步的分解。

1.客户介绍案情
客户介绍案情一般应是会谈交流的起始程序。律师团队重视这一程序有几个重要的理由:
(1)倾听客户介绍案情是全面了解案情的需要。律师团队的成员虽然事前已经阅看了客户提供的材料,但这些材料可能并不全面。客户当面对案情的介绍,可能会提及新的材料,这些材料律师团队事前可能并不了解。另外,客户的当面介绍能传递许多材料以外的信息,使律师团队更好地了解纠纷的前因后果,更全面地了解和把握案情。
(2)倾听客户介绍案情是进一步了解客户的需要。通过倾听客户对案情的介绍,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了解客户的心态、客户的顾虑、客户的困难、客户的个性、客户的办事风格以及客户对案件的期待,从而有利于律师团队提出更符合客户实际需要的法律服务方案。

(3)倾听客户介绍案情是法律职业严谨的需要。仔细倾听客户的介绍,全面了解案情,全面探究案件事实和证据线索,这既是法律职业严谨的需要,也是律师团队敬业的表现。
(4)倾听客户介绍案情是尊重客户的需要。耐心倾听客户的介绍是对客户的尊重,对出差到律师事务所面谈的客户,尤其应当注意倾听。从心理学上分析,当客户面对法律困扰时,仔细倾听客户的介绍,不仅能加深客户和律师团队之间的信任,而且也能帮助客户整理好思路、减轻客户的焦虑、增加客户的信心。

  1. 客户介绍需求
    在客户介绍案情后,对有些案件可以结合案情、结合客户的情况,主动询问客户对律师团队的具体要求,如保全要求、时间要求、权利主张要求、承办律师安排要求、律师费用方面的要求等。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有必要提出这样的问题,也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合适提出这样的问题。在客户作了介绍后,如果客户团队的其他人员还没有发言,可以礼貌性地征求意见,询问未发言的人员就事实方面有无补充。主谈律师对客户的介绍作肯定性的总结后,再开展下一阶段律师团队的介绍和分析。
  1. 团队介绍
    在客户介绍案情和需求后,一般由主谈律师介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团队。主谈律师介绍时,可以结合前期准备的 PPT 介绍,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介绍律师事务所时一般应结合律师事务所的特点来介绍,介绍律师团队时一般要结合律师团队的业绩来介绍。具体可以参考前文中会谈准备步骤里的 PPT 准备部分。
    (2)介绍时要展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团队的优势,但不可过于自我肯定,语气要谦和,内容要客观,要尽可能用数字说话,尽可能借用第三方的评价说话。
    (3)对律师团队的介绍最好切合案件特点和客户需求。如果主谈律师对律师团队的介绍与客户对案情的介绍相呼应,则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4)介绍时要详略得当,视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如果该客户是由老客户推荐的,或者客户对团队在某些方面的业绩已经有所了解,则对这方面的情况适当提及即可,不应该再做过于详细的介绍。
  2. 案件分析
    在介绍律师团队后,应对案件进行简要分析。具体可以参考前文中会谈准备步骤里的案件分析部分。进行案件分析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事实方面的分析要简要,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在没有对案件事实进行彻底了解以前,不能过于肯定地下结论。
    (2)对法律方面的分析和对方案方面的分析应当思路清楚。要结合客户的需求来分析,要结合案件的关键点来分析。当然,会谈交流时的分析应当停留在原则层面上。在客户没有办理委托以前,不能将律师团队的工作成果无保留地交付给客户。(3)可以明确客户今后要做的工作,可以明确律师团队能为客户分担的工作。
  1. 法律服务收费介绍
    在明确今后开展的工作以后,可以介绍律师团队开展工作的程序。即签约、确定承办人员和开展工作的先后程序。可以结合案件的情况和客户的情况提出法律服务收费的大概原则,不要回避律师事务所的收费问题,但在没有确定客户有强烈的委托意愿前,不宜提出具体的收费方案。
  2. 材料交接
    在会谈之后,如果能确定签约,可以直接办理委托。如果暂时不能签约的,可以给客户留一段准备时间,律师团队和客户应当确定下次联系的时间及各自要进一步落实的事项。双方人员在结束会谈时,可以办理材料交接。律师团队一般不应当接收客户材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