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人无权因自己的额外需求而要求相邻人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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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7月26日
——冷某英诉某投资公司排除妨害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2民终890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3. 当事人
原告(上诉人):冷某英
被告(被上诉人):某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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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 ·物权纠纷


第三人(被上诉人):某建筑公司、冯某文
【基本案情】
案涉房屋402室是冷某英的产权房。涉案房屋在原设计施工时,有厨房和 卫生间设施位置。某投资公司系该楼宇公租房屋的产权单位,第三人冯某文与 他人合租502室。
2018年,某投资公司根据市政府要求,欲对涉案房屋所在楼宇进行抗震节 能改造(在外墙增加一个封闭阳台,以保暖节能)。楼宇的同户型卫生间原设 计为上排水。改造时,该楼宇住户均希望将卫生间统一设计在新增阳台位置并 改造为下排水方式。第三人某建筑公司作为实际施工方,根据住户要求,将卫 生间移至新增加的封闭阳台位置,冷某英在某建筑公司提供的图纸上签字确认 同意移动卫生间。
2018年底,工程经建委验收合格。冷某英验收后认可工程合格,同意搬 回。502室在新增封闭阳台东、西位置新建了两个卫生间。冷某英欲将新增阳 台西侧作为厨房使用,认为502室相应位置的排污管道对其造成影响,故诉至 法院,请求判令某投资公司与某建筑公司拆除相应排污管道。
【案件焦点】
1.某投资公司及某建筑公司的建设行为是否合法;2.502室房屋内新建阳 台西侧卫生间的排污管道,是否对冷某荣造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妨害。
【法院裁判要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动产 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 确处理相邻关系。
冷某英提供的产权证面积范围,并不包括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的新增阳台面 积。因此,涉案房屋新增阳台部分,冷某英并不享有所有权。现有改造征得了 冷某英同意。经勘验,涉案房屋所在楼宇与冷某英同户型卫生间改造,均统一


设计施工为下排水方式。这种排水方式,楼下必然出现排污下水管线,该管线 并不影响冷某英在使用涉案房屋时的通行、通风及采光。冷某英的涉案房屋原 本设计有厨房位置,现冷某英欲用新增阳台位置作厨房,系冷某英的自主选择, 冷某英无权因自己的额外需求要求他人排除妨害。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冷某英的诉讼请求。
冷某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同意一审法院 的裁判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后语】
本案的实质问题是处理相邻纠纷案件时应遵循原则的理解与适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有利生 产原则、方便生活原则、团结互助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设立不动产相邻关系的目的是尽可能确保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和睦关 系,解决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因行使权利而发生的冲突,维护不动产相 邻各方利益的平衡。因此相邻权人无权因自己额外需求而要求相邻人排除妨害, 理由如下:
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而是基于不动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产 生,相邻关系的本质是相邻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权利的延伸或限制,给对方提 供必要便利的不动产权利人是权利受到限制的一方,这种延伸是行使所有权和 使用权所必需的。在现实生活中行使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必然会有所 冲突,所以彼此之间要有必要的限制和便利。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把握处理相 邻关系四项原则应注重以下方面:
1.有利生产原则要求,顾全大局,切忌因小失大;既化解矛盾,又将生产 的影响降到最低;尽量减少生产给相邻权利人的利益造成妨碍和损害。
2.方便生活原则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便利性,尤先保护生存权;合 理限制或延伸权利,方便相邻权利人的生活,不得把一方的方便建立在相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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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人的不便之上。
3.团结互助原则要求,坚持与邻为善,互利共赢,反对损人利己,以邻为 壑;提倡换位思考,力所能及帮助相邻关系人;忍让、克制,即使出现矛盾也 要采取妥善办法处理。
4. 公平合理原则要求,坚持权利义务平等;行使权利保持合理限度;尊重 历史形成的客观状况和先后顺序;避免或者排除不法妨害,合理赔偿损失。
实践中要从这些原则出发,判断各自权利界限,如果造成损失,应当根据 补救原则,及时以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方式恢复受到损害的权利。 具体到本案中,涉案楼宇经过改造,新增了阳台面积,并得到全体同户型住户 同意将卫生间移至新增阳台并做下排水设计,使上述住户获得产权范围外的权 益,实属多赢的局面。冷某英选择新增阳台作厨房,但该位置上部为上层卫生 间下水管道,确实会在卫生方面及使用者心理方面,影响厨房使用。但是,要 求拆除楼上排污管道,势必要对贯穿全楼层的排污管道进行整体拆除、移动, 工作量必定巨大,会严重违反处理相邻关系四项原则。新增阳合和卫生间移动 是原告同意的,享受便利和明显受益的情况下,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即维持现 状不做建筑构造上的更改。冷某英不能因自已超出设计使用范围选择的厨房场 地出现认识上的障碍或心理上的不适,而要求他人排除妨害,即行为人无权因 自己的额外需求而要求他人排除妨害。
编写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王德海 田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