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树国诉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6)沪0115民初字第7034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3.当事人
原告:钟树国
被告: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边锋公司)
【基本案情】
边锋公司系战旗TV直播平台(以下简称战旗平台)的运营商,钟树国系战旗平台的
注册用户。2015年7月,原告在战旗平台上签订《战旗个人主播协议》,协议内容为钟树
国根据边锋公司平台方注册要求及规定,在战旗平台申请注册成为游戏主播,为平台用户
提供在线游戏解说视频内容的直播服务。该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用及支付、保
密制度、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等进行明确约定,其中第二条约定:“我方(即边锋公
司)有权制定平台运营制度及对你方(即主播)的管理规则,有权对你方进行管理和监
督,有权根据运营情况对相应规则作出调整或变更;我方有权对你方进行考察、评判,以
确立(取消)对你方的奖励或处罚,具体考察项目及标准由我方另行制定,无须额外征得
你方同意。”第四条约定:“以你方为平台用户提供游戏解说直播服务为前提,用户可对你
方进行赠送虚拟礼物的消费,虚拟礼物以金币(100金币=1人民币)计价,我方就你方收
到的每笔虚拟礼物价值(金币)的一定比例(最新比例请关注官方公告)作为支付你方服
务费用的基准,服务费用以金豆计价(100金豆=1人民币)……结算服务费于次月打款;
你方所获得的服务费用应当缴纳的税金由你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缴纳……”
边锋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在平台官方公告发布《战旗平台内容规范条例》,对用户及
主播的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进行公示,其中第九条规定:“禁止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礼物、
战旗币、金币以及金豆。禁止通过非法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虚假的用户账号等)获取
包括但不限于礼物、战旗币、金币、金豆、烟花、座驾及守护等和财富相关的虚拟所得。
违禁处罚:直播间封停24h至永久,且战旗直播平台有权扣除该用户所有收益,情节严重
者转交司法机关……”同时,被告在平台发布有关金币获取方式的公告,并声明将严格监
督并制裁刷礼物或以不正当行为获取金币的用户。
合同签订后,钟树国在边锋公司平台进行网络游戏主播服务,2016年1月至5月,被告
根据结算金豆折算原告服务费分别为1015.33元、1005.25元、1004.29元、2526.55元、
2166.75元,款项已经结清。钟树国的儿子刘久分别于2016年5月31日、6月1日在淘宝店
家“大智工作室”支付合计10000元金额,用于购买被告战旗TV烟花、金币、战旗币、人气
票等虚拟物品。2016年6月1日,原告直播过程中获取礼物数量大幅增长。2016年7月,根
据钟树国6月结算金豆折算服务费为10511.81元,但被告以原告违规“刷金币”为由拒绝向
钟树国发放礼物结算费,钟树国与边锋公司协商未果故致讼。
钟树国诉称,原告向淘宝店家购买10000元送礼服务,由淘宝店家以其从被告平台取
得的金币以送礼物的形式赠送给原告,但涉案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游戏主播从淘宝上购买
金币“刷礼物”系违规,钟树国获得虚拟用户赠送的礼物都是从被告平台上获取的,边锋公
司没有任何依据扣除原告的礼物结算费,对于扣发费用也未通知原告。故钟树国向法院提
出诉讼请求:1.判令边锋公司支付钟树国2016年6月的礼物费用10511.81元;2.判令边锋公
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边锋公司辩称,原、被告签署的《战旗个人直播协议》合法有效,被告依据该协议制
定了战旗平台规范条例第九条,对非法刷取虚拟礼物的禁止性进行明确规定,也明确了相
应的处罚规则。边锋公司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了充分的声明。被告有证据证明钟树国存在
刷金币的违规行为,所以边锋公司拒绝支付2016年6月产生的礼物费用。
【案件焦点】
1.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且合同未明确约定“刷礼物”属于主播禁止性行为的情
况下,主播从淘宝上购买赠送礼物服务的“刷礼物”行为是否违反合同义务;2.
平台设定有权扣除主播服务费的格式条款效力如何认定。
【法院裁判要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争议焦点一,根据国家网信
办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
与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
守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鉴于此,本案中边锋公司在平台公布的规范条例也
应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对钟树国在内的用户产生拘束力。不管用户协议、主
播协议或者平台规范条例,均对用户的禁止性行为作出了约定,相关条款系
由平台自行拟定,属于格式条款,在用户签订协议过程中被告已作出要求认
真阅读条款的提示,应视为有效。对于双方争议的合同条款,一方面,边锋
公司在主播协议中约定了用户“异常情形”、在规范条例中约定禁止性条款,并
且将“非法手段”延伸解释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虚假的用户账号等”,体现出边
锋公司对于用户违规行为的认定系遵循扩张解释原则。另一方面,根据合同
本意理解,相关条款规制的范围除了包括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还应
包括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和正当交易秩序的行为。首先,我国法律法规未对
网络服务合同作出具体规定,因此网络直播主体在缔约自由的基础上,应按
照诚实信用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的
一般利益,如合同履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为违法。钟树国“刷礼物”为
自身提高结算金豆收入,原告在主观上不具有善意,合同履行中未如实反映
真相,应视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其次,从合同目的和交易秩序而言,钟
树国、边锋公司订立涉案合同的目的在于双方获利,即通过网络主播在直播
过程中获得真实的人气,给平台带来客户资金和声誉上的获益,在此基础上
平台向原告结算收益分成,该合同目的的实现依赖于双方的互信互利。根据
涉案主播协议第四条的约定,主播为平台用户提供游戏解说直播服务,用户
可进行赠送礼物的消费,此处的“礼物”从合同本意理解,应为平台用户自愿向
主播作出赠送礼物的加值消费,而本案中原告自行从网络上购买了送礼物的
服务,本质上而言系原告自行购买礼物赠送给自己,表面上提升直播人气,
但仅具有瞬时性,未真正给被告带来客源和声誉上的收益,该行为不符合网
络直播的正常交易秩序,被告如为此支付服务费反而可能导致损失,有悖合
同目的。因此,原告自行“刷礼物”的行为应认定违反了合同本意以及诚实信用
原则。
关于争议焦点二,边锋公司在主播协议中载明有权设定奖励或者处罚,
相关条款的内容不具有法定无效情形。至于格式条款是否加重对方责任、排
除对方主要权利,法院认为,上述条款系针对用户产生违约情形时对其经济
利益设定限制,即边锋公司的处罚权利与钟树国的守约守信义务相对应,并
未导致权利义务失衡,不违反公平原则。原告直播获取的礼物均系“刷服务”所
得,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被告对此拒绝支付服务费具有法理基
础。钟树国主张被告对处罚措施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本案中边锋公司通过官
网公告的方式对于违反禁止性条款的处罚措施进行常态化公示,相关条款的
设置符合交易惯例,文字描述清晰,可视为已对相关条款作出提示。在钟树
国后续与边锋公司客服沟通协商的过程中,边锋公司已向钟树国告知扣发服
务费的理由系因原告有违规行为,因此被告的行为符合合同约定,对于钟树
国的该主张法院不予支持。综合考虑原告“刷礼物”确实有违诚信原则,边锋公
司扣发服务费具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钟树国主张边锋公司支付6月礼物费
用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第六
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
驳回钟树国的诉讼请求。
【法官后语】
本案法律关系新颖,对于涉案主播通过“刷礼物”为自身提高结算金豆收入的行为,本
质上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合同本意,应视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和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
合同附随义务。法官运用合同解释原则,对格式条款进行扩张性解释,就平台对用户非法
获取礼物进行扣费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予以确认,并结合合同双方获利的合同目的,认
定主播“刷礼物”系非善意的行为,有悖诚信和公平,据此认定主播的行为有违合同本意,
应列为合同禁止性行为的范畴,最终认定被告的扣费行为不具有无效情形,符合合同约
定。
合同解释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最终公平合理地确定合同的内
容。本案中,对于双方争议的合同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应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
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条款的真实意思。根据涉案主
播协议第四条的约定,主播为平台用户提供游戏解说直播服务,用户可进行赠送礼物的消
费,此处的“礼物”从合同本意理解,应为平台用户自愿向主播作出赠送礼物的加值消费,
而本案中原告自行从网络上购买了送礼物的服务,本质上而言系原告自行购买礼物赠送给
自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未真正给被告带来客源和声誉上的收益,有悖合同目的。
关于平台在主播协议中约定可直接扣除服务费和礼物费的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审判
实务中,认定免责或限责格式条款的效力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量:第一,如果免责或
限责格式条款系企业的合理化经营所必需,免除、限制的是一般过失责任或轻微违约场合
的责任,且提供者履行了合理提示和说明义务,则此类格式条款应当有效。第二,应审慎
认定格式条款无效,维护当事人意志和缔约目的的实现。第三,对免责或限责格式条款公
平与合理性认定可以参照交易习惯或行业惯例。本案中,法院认定平台已作出足以引起用
户注意的提示方式,格式条款在形式上具有合法效力。从合同本意出发,条款制定的本意
是为了制约主播的违约或者违法行为,并不属于单方加重对方责任、排除主要权利的情
形,因此,对于原告认为格式条款无效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编写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杨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