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作业事故,交强险能否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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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该事故虽不属于交通事故,但保监会对江苏省徐州市原九里区人民法院的《关于交强险条例适用问题的复函》(保监厅 [2008]345 号 ) 中明确回复,用于起重的特种车辆在进行作业时发生的责任事故,可比照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起重机属于特种车辆,其主要功能为特种作业、起吊货物等,而行驶功能仅是其一个附属功能,其存在的目的在于能够使得起重机能更好地完成起吊装作业。且实践中,起重机在道路上行驶的时间往往少于作业时间,其作业时的风险亦远大于行驶过程中的风险。起重机特种作业车辆与普通机动车同为交强险的保险标的,其在作业事故发生时与交通事故发生时相比较,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并无本质区别,应当获得同样的社会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