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宠物主题餐厅经营者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责任认定

——刘某诉北京猫××饮品店有限公司三里屯分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87074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3. 当事人

原告:刘某

被告:北京猫××饮品店有限公司三里屯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猫 ××公司)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16日下午4时许,刘某在其母亲陪同下前往北京猫××公司 处消费,被该公司饲养的猫咬伤。事发后,北京猫××公司工作人员给刘 某做简单的清洗后未再过问。刘某母亲报警后,三里屯派出所出警处
理,北京猫××公司仍置之不理。刘某由其母亲带领前往医院就诊。现刘 某以在北京猫××公司处消费而受到身体伤害及精神损失为由诉至法院, 要求赔偿医药费2341.58元,交通费600元、误工费3000元、精神抚慰金 20000元。

【案件焦点】

1.北京猫××公司在店铺中的各种提示是否构成其免责的事由;2.如 何确认在刘某受伤事件中,北京猫××公司与刘某法定代理人的责任比 例。

【法院裁判要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 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刘某跟随其母 亲在北京猫××公司餐厅内消费时,长时间与散养在餐厅内的猫玩耍,多 次抱起猫,并在最后一次抱起猫行走时受伤,北京猫××公司作为猫的饲 养人和管理人,应当对其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但
是,刘某在北京猫××公司餐厅消费时有法定监护人陪同,北京猫××公 司对如何正确与猫互动设有提示,而刘某及其法定监护人未注意到该提 示;而且,根据生活常理,刘某及其法定监护人应当知道与猫玩耍特别 是抱起猫玩耍具有受伤风险,故刘某对损害的发生亦有重大过失,应适





当减轻北京猫××公司的责任。至于减轻的责任比例,根据上述情况,另 考虑到北京猫××公司关于不要强行抱猫的提示中何谓“强行”抱猫仍有不 明确之处,刘某长时间多次抱猫北京猫××公司均未予以提示和制止,故 酌情确定减轻北京猫××公司30%的赔偿责任。

关于刘某主张的赔偿数额,经审查,医药费有相关病例、处方和票 据等支持,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确定应赔偿数额为1639元。关于交通费 和护理人员误工费,是刘某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刘某就医治疗必然要 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刘某就医时间、次数、提供的证据及双方的责任 比例等,酌情确定应赔偿交通费280元、护理费525元。现有证据不足以 证明刘某遭受严重精神损害,对其精神抚慰金请求不予支持。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 八条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北京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刘某医药费1639元、 交通费280元、护理费525元;

二、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后语】

时下,以宠物为主题的餐厅应运而生,众多商家在其经营场所饲养 或散养各种宠物以吸引顾客眼球。但顾客在与宠物玩耍的过程中经常会 发生被其抓伤或咬伤的情况,对此,损害责任比例分担应考虑各方是否 存在过错,从而确定商家的具体赔偿责任。

关于商家作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 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





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即商家有义务举证证明顾客 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是否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如不能举证,则应 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 支出的合理费用等。但在实践中,许多商家认为因其饲养的宠物已接种 过疫苗故被咬者不需要打疫苗,抑或是通过张贴被咬者接种疫苗费用自 行承担的告示可以免责。但单方告知属于格式条款,既免除了被告作为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责任,亦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且伤者应否使 用狂犬病疫苗与动物是否经过免疫程序并无关联。

需要提示的是,相比一般餐厅而言,宠物餐厅因消费者可以与宠物 近距离互动玩耍而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对此,经营者应尽到更高的注意 义务,如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通过视频监控或加强员工巡视的方式对消 费者进行实时关注和保护,尤其是未成年人在与宠物玩耍的过程中,应 告知其监护人予以陪同、加强管护。

关于被侵权人(受害者)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诱发饲养动物致 人损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往往受害者自身因素即受害者过错也是其中 的重要诱因,此时受害者应承担由其行为引发的损害后果,而不能将此 不利结果完全归于宠物经营者承担。如强行与宠物发生接触造成宠物非 主动性防卫抓伤的,或是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是否有过错 及有无减轻动物饲养人过错的因素也需考虑在内。本案中,原告法定监 护人应当知道与猫玩耍特别是抱起猫玩耍具有受伤风险,但原告有多次 强行抱猫行为并没有阻止,属于重大过失,适当减轻商家的责任亦属合 理。
综上,在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场所饲养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被 侵权人存在过错,商家可减轻责任。如今利用宠物吸引顾客是餐饮业的





一种新型经营模式,随着宠物主题餐厅数量越来越多,宠物的品种也呈 现多样化趋势,而商家作为宠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在客流量较多的经营 场所饲养宠物时,更应自觉规范宠物饲养场所的管理,不断增强安全意 识以及责任意识,以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得到最大化保护。

编写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张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