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者受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高某海诉江某云、张某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法院(2021)湘0724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3.当事人
原告:高某海
被告:江某云、张某友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28日,张某友私有住房的屋面以旧换新,将该工程以3000元 的价格发包给江某云,江某云雇请高某海等人作业,报酬为180元/天。因屋面 上覆盖的床角檩条腐朽,高某海作业时不慎踩断檩条从屋顶摔下受伤,住院治 疗27天,医疗费13155元,其中张某友垫付了1000元。经某司法鉴定中心鉴 定,伤者左3-12肋、右2-3、5-11肋肋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T2-4 椎体、 L4-5 椎体压缩性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医疗费以实际支出计算,误工期150 日,护理、营养各60日。本次鉴定高某海支付了检查费776元。
【案件焦点】
本案各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比例是多少。





122 中国法院2023年度案例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院裁判要旨】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 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 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高某海为江 某云提供劳务,江某云给付报酬,二者之间形成了劳务关系,高某海因劳务受 到损害,江某云作为接受劳务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屋面上作业, 具有高度的危险性是显而易见的,高某海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所 处环境应有清醒的认知,因未尽合理限度的安全注意义务,致使损害发生具有 较大过错,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亦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张某友作为受益人,
选人不当且安全措施不到位,在本案中亦有部分过错。法院根据《侵权责任 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酌定江某云、张某友、高某海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份 额分别为40%、20%和40%。高某海的损失经审核认定为99734元。
法院根据事故责任比例确定:江某云应对高某海的损失赔偿39893.6元 (99734×40%);张某友应对高某海的损失赔偿19946.8元(99734×20%),扣 除垫付的医疗费1000元,尚应赔偿18946.8元(19946.8元-1000元)。高某海 剩余损失自行负担。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第一款、第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高某海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检查费等损失共计99734元,由江某云赔 偿39893.6元,由张某友赔偿18946.8元,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高某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未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三、雇主与雇员的责任划分 123

【法官后语】
要准确确定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之间的过错程度,首先要清楚提供劳 务者与接受劳务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下面从双方的义务着 手分析二者之间的过错程度。
1.提供劳务者的职责或义务。因为劳务合同是指提供劳务者在特定的工作 环境下按照接受劳务者的指示,通过一定的生产工具和自己提供的劳务为接受 劳务者完成一定工作量或工作任务的合同关系。因此作为接受劳务者首先要熟 悉自己的工作环境、对自己的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有一定的认知程 度;其次是要按照接受劳务者的指示去完成工作任务;最后就是要掌握生产工 具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范。如果提供劳务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其未尽到上述 义务致使自己受到损害的,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存在过错。
2.接受劳务者的职责和义务。因为在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方仅仅向接受劳 务方提供的是自己的劳务,而接受劳务者应当向提供劳务者提供劳动场所。因 此作为接受劳务者首先要为提供劳务者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为提供劳务 者安全、顺利完成劳动任务创造条件;其次接受劳务者还要为提供劳务者提供 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生产工具;最后就是要告知提供劳务者对生产工具的使用 和操作方法,以便提供劳务者能够安全、熟练地完成劳务任务。如果提供劳务 者因接受劳务者没有尽到上述义务而导致提供劳务者受损的,可以认定接受劳 务者具有过错。
在明确了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的相关义务后,要确定提供劳务者和接 受劳务者的过错程度,就应当首先考虑造成提供劳务者受到损害的原因是提供 劳务者没有尽到相关义务还是接受劳务者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如果受到损害的 原因是一方没有尽到相关义务,那么就由没有尽到义务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如 果受到损害的原因是双方均未尽到相关义务,那么根据双方未尽到义务的程度 和导致受到损害的因果关系程度来综合确定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综合考虑以 上因素,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写人: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人民法院 陶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