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故意伤害子女,法院可指定其他亲属为监护人

——父母故意伤害子女而被撤销监护权的,法院可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角度,指定未成年人其他亲属为监护人。
标签:侵权|监护人|监护职责|撤销监护|舅舅故意伤害
案情简介:2015年、何某父亲持刀捅死何某母亲及外祖父,并捅伤何某。村委会出具证据、认为由何某舅舅作为监护人更有利于何某成长。
法院认为:①监护人应履行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暴力伤害被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法院可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②本案中,被申请人何某父捅死何某外祖父和母亲,并捅伤何某,严重损害了何某身心健康,申请人作为何某舅舅申请撤销何某父监护资格、应予支持、由申请人担任何某监护人更有利干何某走出心理阴影、健康成长。判决撤销被申请人何某父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作为何某监护人。
案例索引:浙江乐清法院“何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见《何某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载《人民法院案例选·典型案例发布》(201703/10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