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责任依据、责任形式不同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 Post last modified:2024年10月2日
——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在责任依据、责任形式方面有所不同,未生效合同可通过当事人的补正行为而使合同生效。标签:合同效力|合同生效|未生效合同|合同无效问题提出: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有何区别?处理意见:①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责任依据不同。无效合同自始无约束力,体现的是国家对于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共利益合同的否定,强调的是对违反民事行为的制裁;未生效合同作为已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其欠缺的是合同程序要件,体现的主要是国家对合同不能生效时当事人权益平衡和保护。②表现在责任形式上,无效合同除返还、赔偿外,还可以追缴当事人财产;未生效合同则主要处理合同当事人之间财产利益弥补和相关损失分担,且允许当事人通过补正而使合同生效,从而获取合同约定权益。资料索引:见《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有何区别》(《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研究组),载《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民事审判信箱》(201303/5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