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噪声污染造成他人损害,开发商应承担侵权责任

马某1等诉房地产开发公司噪声污染责任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7民终422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噪声污染责任纠纷 3.当事人
原告(被上诉人):马某1、李某某、马某2、马某3 被告(上诉人):房地产开发公司
【基本案情】
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案涉小区4幢楼宇所在小区的开发商,原告马某1于 2018年3月3日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上述楼宇的3102房,四原告于2019年 8月31日入住该房屋。四原告入住后,因电梯噪声问题,曾向该小区的物业管 理服务公司反映情况,但未果。
【案件焦点】
1.小区电梯噪声排放是否超标应适用何种标准;2.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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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24年度案例 ·侵权赔偿纠纷


担的民事责任。
【法院裁判要旨】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鉴定机构对案涉房屋所在 楼宇的电梯噪声进行质量鉴定的意见,参照适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可以认定本案电梯噪声排放超过限值标准。噪声污染确实会给居民的睡 眠造成影响并由此影响生活、工作,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应承担噪 声污染的侵权责任。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限期内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 施使电梯运行噪声排放限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并 对噪声污染给四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支出的噪声检测费用承担民事责任。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十日内对案涉小区 4幢楼宇住宅电梯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使电梯运行噪声排放限值符合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逾期未达标准的,按每日100元对 原告马某1、李某某、马某2、马某3进行补偿至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的相关规定标准之日止;
二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精神抚慰 金8000元给原告马某1、李某某、马某2、马某3;
三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检测费 1000元给原告马某1、李某某、马某2、马某3。
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同 意一审法院裁判意见,经审理认为:长期的噪声超标环境对于房屋居住人的正 常生活及身心健康有较为严重的影响和较大的危害,是对其环境权益的损害, 责任人的必要赔偿无须以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或者身体损害的严重后果为前提。 上诉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 律正确,应予维持。




六、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111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 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后语】
购房者选购房屋时,除将房屋所在的外在环境、生活的便利条件、房屋的 质量作为考量的因素外,往往也把房屋是否受到噪声影响考虑在内。本案为噪 声污染责任纠纷,确定电梯的噪声适用标准是认定本案事实、区分当事人责任 的前提。我国对于电梯噪声标准主要有三类:行业标准、建筑标准和环保标准。 行业标准和建筑标准排放限值过高,明显不适用于生活起居中卧室(儿童房) 这类噪音敏感建筑的要求。环保标准中,《社会生活环境排放标准》 (GB 22337—2008)对噪声排放的声环境区分及排放限值做了更为详细的分类,规定 了住宅等以睡眠为目的的A 类建筑物的噪声排放限值为昼间不得高于40分贝, 夜间不得高于30分贝。本案中,案涉居民住宅楼中的起居室属于噪声敏感建筑 物,故参照此标准认定居民住宅楼内电梯噪声污染更为客观、合理。
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问题。本案中,根据原、被告共 同选定的噪声鉴定机构作出的《房屋室内电梯噪声质量鉴定报告》,案涉电梯的 噪声已超过《社会生活环境排放标准》中对起居室要求标准的最大值,造成噪声 污染,房地产开发公司由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由此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的规 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使电梯运行 噪声排放限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另,为促使房地产 开发公司尽快履行义务、化解矛盾,本案中判决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在指定 的时间内履行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义务的,该公司应按日支付赔偿金给四原告。
本案的处理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提醒房地产开发商要关注噪 声达标,自觉承担应有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警示意义。
编写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张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