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回报的保底条款约定是否有效

——顾文秀诉金旭明民间借贷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锡民终字第752号民事判决书
2.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 当事人




五、利息与违约金认定 127

原告(反诉被告、被上诉人):顾文秀 被告(反诉原告、上诉人):金旭明
【基本案情】
2010年2月1日、2010年3月9日、2010年4月9日、2010年5月10日,顾 文秀与金旭明签订了《代购福彩3D 玩法协议》各1份,约定由顾文秀支付本金, 委托金旭明投注“福彩3D 玩法”,每月最低奖金收益分别为:7000元、2万元、 7000元、1.4万元。正常代购合作中,若发生顾文秀本金亏损的情况时,金旭明应 向顾文秀赔偿亏损本金,当月顾文秀实得代购合作收益为上述向顾文秀承诺的最低 奖金额。顾文秀领取奖金收益的方式均为每月一结,以票为据,多中多得等。协议 签订后,顾文秀向金旭明支付34万元。2010年2月1 日至同年5月28日,金旭明 支付顾文秀共计368516元。双方一致确认:至2010年5月28日,上述前四份协议 的代购彩票款项及奖金收益已全部结清。
2010年7月18日、2010年9月16日,顾文秀与金旭明再次签订《代购福彩 3D 玩法协议》各1份,本金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每月最低奖金收益分别 为:1.8万元、9000元。顾文秀领取奖金收益的方式均为每月一结,其余约定同前 4份协议。该2份合同签订后,顾文秀支付金旭明30万元。2010年7月18日至10 月16日,金旭明支付顾文秀共计65064元。
2010年12月19日,金旭明向顾文秀出具欠条1份,载明:金旭明欠顾文秀 35.8万元,分20个月还清;前19个月每月19日还款1.5万元,第20个月19日还 款7.3万元。因金旭明支付顾文秀15万元后未再还款,顾文秀诉至法院要求金旭 明返还借款20.8万元,并支付利息。金旭明提出双方非民间借贷关系,要求驳回 顾文秀的诉讼请求。同时反诉称本金已全部转化为彩票并取得了相应对价,约定本 金返还及保证最低中奖收益应属于无效条款,欠条的出具有重大误解且显失公平。 故要求确认6份协议的第二条无效,撤销欠条,返还49万元。
【案件焦点】
1.金旭明与顾文秀之间系何种法律关系;2.协议约定的保底条款是否有效; 3.金旭明已支付给顾文秀的本金490000元能否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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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 ·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裁判要旨】
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经认为:金旭明系从事彩票销售人员,其明知彩票的特 性及风险,却向顾文秀保证归还代购本金,并保证最低收益,双方的约定系真实意 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协议有效。双方系名为代 购,实为借贷,故可按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前4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已结 算完毕,不应再处理。后2份《代购福彩3D玩法协议》,代购本金差额部分由金 旭明返还。
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 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金旭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归还顾文秀本金84936元及利息 (自2010年7月18日至2011年9月18日的利息44668.11元;自2011年9月19日 起以本金8493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息随本清。
二、驳回顾文秀的其余诉讼请求。
三、驳回金旭明的反诉请求。
金旭明持原审起诉意见提起上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决定合同 性质的关键在于合同所约定的主要权利义务的特征符合了《合同法》规定的某一 类有名合同的基本特征。顾文秀将资金交付给受托人金旭明后,受托人获得了对资 金的完整所有权,此时受托人再向委托人作出保底承诺,因此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实质上完全符合了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保底条款不影响双方约定的确保收回部 分的借款性质。金旭明系从事彩票销售人员,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 年人,应当知晓彩票的特性及购买彩票后潜在的风险,但仍向顾文秀保证归还代购 本金,并保证最低收益,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 约定的保底条款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故协议约定的保底条款合法有效。 金旭明支付给顾文秀的钱款属于归还顾文秀的本金及收益,故金旭明无权主张返 还。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 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利息与违约金认定 129

【法官后语】
彩票中奖的高回报,催生了一些投注站的不规范经营和彩民的不理性投资行 为,本案即因签订保底条款的代购福利彩票协议而引发的新类型案件。其审理对于 规范彩票经营行为、引导彩民理性投资,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对于促进彩票事业 的健康良性发展也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认定合同的性质应结合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图,分析当事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本案中,根据双方约定,顾文秀将钱款交付金旭明后,即丧失了对该 钱款的控制能力,对钱款使用流向不再进行支配,但能够保证每月获得最低收益, 且在本金亏损的情况下还能收回本金。因此顾文秀只要按约交付了本金,就有收回 本金、获得收益的权利。而金旭明在收取钱款后由其支配钱款,并保证顾文秀每月 获取收益,而且在本金亏损的情况下需归还本金、支付收益。因此金旭明只要收取 了本金,就有归还本金、支付收益的义务。本案双方的行为完全符合借款合同的构 成要件,彩票代购协议实质上是以委托理财为表现形式的借款合同。
保底条款是否有效,首先要根据该条款所依附的合同性质来确定。基于对金融 机构经营风险监管的需要,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特定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合同中 的保底条款是予以禁止的。但其他委托理财合同中的保底条款以及以委托理财为形 式的保底条款,并不当然认定无效。该案是以委托理财为外在表现形式的借款合同 纠纷。民间借贷行为属于私法行为,原则上应尊重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且该保底 条款也并未违反我国《合同法》、《彩票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 定,并不符合合同无效情形,故应认定该保底条款有效,当事人应依该保底条款的 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编写人: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倪如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