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界限

——许镜清诉河南勇视影业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民终272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 3. 当事人
原告(上诉人):许镜清

被告(被上诉人):河南勇视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勇视公司)、北 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
【基本案情】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出版发行的电视剧《西游记》1~25集光盘片头载明:“作曲 许 镜清” ,该电视剧中使用了音乐作品《孙悟空交友》与《西游记序曲》。为了证明权属,
许镜清另提交了《孙悟空交友》乐曲乐谱手稿。

2015年7月8日,许镜清对爱奇艺网站上播放《西游外传2》的情况进行了证据保全公 证。根据保全过程制作的(2015)京中信内民证字第51855号公证书显示:通过百度搜
索,进入爱奇艺网站,在爱奇艺网站搜索栏中输入“西游外传” ,点击搜索按钮,搜索结果 第一项左侧为《西游外传2》海报,海报左上方为“VIP”字样,搜索结果右侧标注了导演、 主演、类型、上映时间、片长、简介等信息,其中上映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类型为小 成本、网络大电影,片长为105分钟;点击简介下方的“立即播放” ,进入播放页面,播放 页面右方显示“894万次播放” ,左下方显示“您可以免费观看前6分钟,完整观看请立即购 买”;点击“立即购买” ,进入页面显示“尊敬的用户:试看已结束,开通VIP会员免费完整 观看本节目。开通VIP会员免费看畅享大片+无广告” ;点击“开通VIP会员免费看”键,进 入页面显示:“时长12个月198元买1年送3个月”“时长1个月,19.8元”“时长3个月,43元
(限时抢)季卡直降15元”;返回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可以对《西游外传2》 全片进行播放。
同日,许镜清还对爱奇艺网站上播放《西游外传2》的情况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根 据保全过程制作的(2015)京中信内民证字第51856号公证书显示:爱奇艺网站上提供了 影片《西游外传2》的播放服务,且非VIP会员仅能免费观看前6分钟,而开通VIP会员需 要支付费用,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可以对影片《西游外传2》进行完整播放,播放页面 下方显示播放次数为176万次。
2015年4月24日,许镜清(甲方)与上海胜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爆炸 西游”手机游戏授权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甲方授权乙方“西游记序曲”音乐作品(不 包含歌词)的使用权(网络PC端不在此之列),包括复制权、修改权、改编权(不动旋 律)、手机APP 、平板电脑APP 、传播权等权利。乙方拥有在全国范围内的手机游戏平台 及游戏推广平台上使用上述一首音乐作品及改编(不动旋律)后的新音乐作品的权利,授 权时间由2015年6月1日起至2018年6月1日止。为完成此次合作,乙方向甲方支付授权费用 18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由乙方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2015年4月 28日,许镜清工商银行账户由他行汇入18万元。





2015年10月24日,许镜清(甲方)与天津橙子映像传媒有限公司签订《音乐作品著作 权授权使用协议》。2015年10月27日,许镜清交通银行账户转入15万元。2015年5月25
日,咸阳市秦都区影子电子商务工作室出具授权书,将《西游外传2》独家信息网络传播 权授权给爱奇艺公司,授权期限自2015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4日。西安芳和企业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亦出具授权书,将《西游外传》非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爱奇艺公司,授 权期限自2015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15日。勇视公司认可爱奇艺公司上述证据真实性,亦 认可爱奇艺公司通过授权获得涉案两部影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15年7月,许镜清就电 影《西游外传》及《西游外传2》使用涉案音乐作品的行为向勇视公司及爱奇艺公司发出 《律师函》,勇视公司与爱奇艺公司亦认可收到了上述律师函。为证明诉讼支出,许镜清 另提交了二份《律师聘用合同》及对应的律师费发票18000元,其中包括出具律师函的费 用3000元。许镜清还提交了公证费5220元及购买《西游记》DVD光盘的费用515.85元。
【案件焦点】

如何把握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界限。 【法院裁判要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 创作的作品中的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
权。许镜清作为电视剧《西游记》配曲的作者,有权就音乐作品《西游记序 曲》与《孙悟空交友》单独主张权利。
勇视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制作的电影作品《西游外传》《西游外传2》中 使用了许镜清作曲的音乐作品《西游记序曲》与《孙悟空交友》,尽管所用 时长较短,但是基于广大观众对电视剧《西游记》及相关配乐的深刻记忆,
勇视公司对涉案音乐作品的使用有利于烘托相关人物的出场,从而引起观众 的共鸣,以更好地理解电影内容,故本院认为,勇视公司的上述使用行为并 非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曲作者许镜清的著作权。
至于具体赔偿数额,许镜清分别提交了游戏背景音乐及公映电影背景音 乐许可使用协议的证据,并提交了对应的银行交易明细单以证明合同中约定





的许可使用费履行情况。鉴于本案与上述许可使用协议中约定的作品使用背 景、方式、范围并不完全相同,故本院将以上述协议中约定的许可使用费为 参考,结合音乐作品《西游记序曲》《孙悟空交友》的影响力、涉案电影作 品的点击量、勇视公司侵权行为的期间、方式、性质、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 确定赔偿数额。许镜清为本案所支出公证费、律师费中的合理部分及购买
DVD光盘的费用属于必要的诉讼支出,应由勇视公司予以负担。鉴于勇视公 司在使用涉案音乐作品作为电影插曲时未为作曲者署名,故对许镜清主张赔 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赔礼道歉的范围应以本案造成的影响为
限。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 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河南勇视影业有限公司在删除涉案侵权内容前不得出版发行或 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涉案电影作品,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删除涉案电影作 品;
二、被告河南勇视影业有限公司在爱奇艺网(网址为
http://www.iqiyi.com)首页连续二十四小时刊登声明,就本案侵权行为向原 告许镜清赔礼道歉;

三、被告河南勇视影业有限公司向原告许镜清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共计15万元;

四、驳回原告许镜清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许镜清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判 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后语】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各类人才的创新智慧竞 相迸发”是国家十八大以来定下的基调。由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近来 对于其赔偿数额开始慢慢提高,违法侵权人的侵权成本逐步增加,权利人获得的赔偿额度 也得到相应提升,权利人维权积极性开始增加。
本案中,原告许镜清认为应根据其提交的与案外第三人的合同来确定其实际损失。但 是,许镜清提交的授权许可合同与被告勇视公司使用涉案音乐作品的范围、使用期限等方 面存有不同,无法作为其损失的直接证据。囿于当事人均未提交被告侵权所得,法院最终 适用的是法定赔偿。传统的音乐类APP上使用音乐作品单首的赔偿数额基本都在两千上
下,权利人起诉基本也以整张专辑作为诉求主张基础。本案中,因使用的涉案音乐作品为 《西游记系曲》《孙悟空交友》,作为电视剧《西游记》的片头曲及其中的经典曲目,知 名度、辨识度都很高,基于此,并在参考许镜清提交的三份授权合同并考虑勇视公司的侵 权行为的基础上,法院酌定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总计十五万元的赔偿数额明显合理、恰
当,足以弥补许镜清的侵权损失。

编写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游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