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律师刘永升办理的一个案件,受到河南法制报报道
报道原文:
司法改革的目的是让每个案件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作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县之一,虞城县大胆创新、精心谋划,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我都做好认罪认罚的准备了,没想到法律援助帮了我。”在虞城县李老家乡见到林某某时,他依然不太敢相信自己没花一分钱就有律师为其辩护,罪名也纠正了。
林某某因销售假烟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他觉得自己犯罪了,就该认罪认罚,争取宽大处理,没有请律师的必要。“他不请律师,我们得帮他请。”朱明献说,“刑事法律援助的目的就是让每一个人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
就这样,林某某的案子被分到了河南福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永升的手里。在阅卷时,刘永升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罪名产生了疑问。
刘永升会见了林某某,详细询问每个细节,对案件又进行了全面分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罚金有很大差异,林某某的具体情况应该属于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开庭时,刘永升大胆地发表了上述辩护意见,最终判决书中写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当,依法予以纠正”,法院以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因为有了法律援助,让一些人改变了“只有有钱人才能打得起官司”的想法。法律援助让广大的弱势群体同样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让他们的权利真真正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