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Post author: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Post published:2022年11月17日Post category:刑事新法速递 / 通知、精神、答记者问Post last modified:2022年11月17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你院《关于互涉案件如何起算审查起诉期限的请示》(苏检发三部字〔202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对于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监察机关、侦查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不一致,需要并案处理的,审查起诉期限自受理后案之日起重新计算。此复。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11月15日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 商丘虞城执业律师,专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各类法律事务,深耕本地多年,用心维护每一位当事人合法权益。电话:18135706161. 你可能也喜欢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2年4月17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问题的通知2022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