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后续治疗费用鉴定事项! Post author:虞城律师 Post published:2022年12月24日 Post category:交通事故法律法规 Post last modified:2022年12月24日 安 徽 省 司 法 鉴 定 协 会 通 知 省司法鉴定协会各市联络组,相关市司法鉴定协会,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明确司法鉴定执业范围,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根据司法部印发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后续治疗费用鉴定不在上述分类规定之中。自2022年12月1日起,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后续治疗费用鉴定事项,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受理后续诊疗项目的鉴定事项。 安徽省司法鉴定协会 2022年11月29日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8) 在下一篇文章最新发布:河南2023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新赔偿标准 你可能也喜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城乡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 2022年8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2022年1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