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怎么处理?

Categories: 婚姻家庭咨询, 虞城县律师咨询

解答: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不能简单的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因为不动产登记分为对内和对外效力,对外效力是公示公信原则,基于登记的信赖而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受到法律保护,而对内效力是指在权利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应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真正的权利人。如果购买时的真实意思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时,应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