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又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应如何处理? A 当事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又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应如何处理? Categories: 商丘律师咨询, 婚姻家庭咨询, 虞城县律师咨询 答:只要当事人未在离婚协议中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注意一定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