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同约定以审计为结算依据,在当事人起诉时尚未审计的,能否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Categories: 合同纠纷咨询, 虞城县律师咨询

答:双方施工合同约定以审计为结算依据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是,如果因发包人原因未进行审计或者发包人怠于履行合同约定配合审计义务,导致未能审计或者未能完成审计的,承包人可以起诉通过工程造价鉴定进行工程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