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指定参与的活动受伤,属工伤吗?

Categories: 劳动争议咨询, 虞城县律师咨询

解答:根据裁判观点,用人单位或企业组织各类文化娱乐、体育竞技等活动,主要目的是实现单位或企业利益,其基本态度应是鼓励或积极要求职工参与,虽然职工因参与活动也获得了休闲放松或物质、精神奖励等客观利益,但仍不影响“最大利益归于单位”的认定。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均已将用人单位组织的此类活动明确为工作安排,故此,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由用人单位指定参与的文体活动中受伤,除有证据证明活动存在非经单位指派、选拔等程序不得参与的限定,均应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