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Post author: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 Post published:2022年4月12日 Post category:刑诉通知/意见/办法 Post last modified:2022年4月12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1987年6月23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Read more articles 在下一篇文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 商丘虞城律师刘永升 商丘虞城执业律师,专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及刑事辩护等各类法律事务,深耕本地多年,用心维护每一位当事人合法权益。电话:18135706161. 你可能也喜欢 关于健全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审查工作机制的意见(2025) 2025年10月10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 2022年5月4日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2年8月31日